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12-02 行业新闻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年8月25日上午9点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董事尤若洁(You Ruojie)、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未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

  2、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等),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华峰铝业有限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为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3、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铝业”)。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重庆铝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重庆铝业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重庆铝业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等),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重庆铝业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为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铝合金复合材料的生产及其技术开发、自研技术的转让,销售自产产品;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空调零部件生产及销售;模具开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态废料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铝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等),不存在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重庆铝业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的策略,企业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铝业做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本次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做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庆铝业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6%(不包括本次批准额度)。上市公司对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体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赞同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80万元。关联董事陈国桢先生、You Ruojie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该事项涉及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新增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实际经营基础上,基于经营业务情况做的合理预测,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均以政府定价以及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为保证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双方参照行业价格、市场行情报价进行协商定价,定价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涉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体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表决结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 险废物),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1#泊位:工业盐、固体氢氧化钠、化肥、金刚砂、己二酸;2#泊位: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液体氢氧化钠、盐酸、苯、环己酮、环己醇),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存: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新材料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分析服务,软件设计,数据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华峰创享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述关联法人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 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参照行业价格、市场行情报价进行协商定价,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市场行情报价以产品营销售卖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标准,在无市场行情报价参照时,以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作为交易价格及费率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可充分的发挥关联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效的逐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报价定价、交易,建立于平等、互利基础之上,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潘利军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每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

  2、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额度预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80万元。超出预计情况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监察工作。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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